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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一般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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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一般幾年
勞動合同一般簽訂幾年
勞動合同的簽訂主要是看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協商,但可以參照試用期的長短,看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另外,在一個單位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三次訂立的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對勞動合同期限不會有特別規定,關鍵還是看雙方協商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