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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人員酒駕後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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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人員酒駕後刑事處罰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酒駕的刑事處罰

現行《刑法》把酒駕的行為規定為危險駕駛罪,即符合醉駕的酒精含量標準時,就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法院可以判處拘役、罰金等刑事處罰。當危險駕駛行為同時構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從一重的罪名處罰。

醉駕的行為若是沒有被交通管理部門的職員發信啊,一般是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處罰的,若是由於醉駕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那麼無疑會需要支付罰金,同時可能會被派出所拘留,由於此時該民事主體並沒有切實的實施犯罪行為,故而拘留一定期限之後會被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