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多少
我國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分三個標準:分別是:
5000萬元、1億元、5億元。
具體分類如下:
證券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1)證券經紀;
(2)證券投資諮詢;
(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
(4)證券承銷與保薦;
(5)證券自營;
(6)證券資產管理;
(7)其他證券業務。
證券公司經營上述第(1)~(2)項業務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
經營第(4)~(7)項業務之一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