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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擔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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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擔保人的利益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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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的設立


1、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2、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擔保,擔保生效嗎這個問題的回答。從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如果債務人與債權人雙方通過欺騙的手段讓擔保人為債務擔保,那麼擔保人可以不用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同時,債務人轉讓債務、雙方變更合同等都需要經由擔保人的同意,否則擔保人也可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泰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