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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轉讓一般要好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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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轉讓一般要好久時間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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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申請要好久時間

對於發明專利而言 除一些需要保密發明專利外,一般的發明專利需要經過受理、初審、公佈、實審和授權公告這些階段,一般情況下,自受理起18個月會進行公佈,然後進行實審階段,一般情況3年左右才能獲得授權,但不排除更長的時間。按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一個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一般要經歷下述程式:

1、 提供交底書,委託代理機構撰寫申請檔案,一般要20天-一個月時間

2、 遞交申請檔案,取得專利局的受理通知書,確定申請日,遞交檔案當日也可以遞交提前公開宣告,及請求實質審查,這樣可以加快審查程序

3、 專利局對專利申請檔案進行形式審查,約2-3個月,初審合格後進入公開準備階段

4、 專利局公開發明申請檔案,約在6-8個月

5、 專利局對發明專利檔案進行實質審查,約一年到兩年,期間審查員就發明的實質內容即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問題與申請人溝通,來回溝通可能往復數次,直至修改到審查員滿意為止

6、 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

7、 申請人辦理領取專利證書手續

8、 約2-3個月後拿到專利證書, 整個過程持續約2年左右,具體時間取決於審查員的審查速度與申請人交底資料的詳實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