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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傷害傷殘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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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傷害傷殘賠償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人身傷害人身傷殘鑑定的程式


(一)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二)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實,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三)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四)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五)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六)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