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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的錢能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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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的錢能要回來嗎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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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的錢能要回來嗎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那麼,進入傳銷時交的錢還可以要回來麼?
關於這個問題,陷入傳銷時交出去的錢,基本等於石沉大海,一般情況下是很難拿回來的。如果是公安機關打掉的傳銷組織,可能多少能夠拿回一點。
在陷入傳銷之後,如果意識到自己進了傳銷,建議儘快報警處理,注意自身安全,儘可能地為公安機關提供更多的資訊,以便公安機關能夠更有力地打擊傳銷組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