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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應不應該出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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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應不應該出撫養費
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應不應該出撫養費
懷孕期間離婚的,男方在孩子出生之後如果撫養權歸女方的情況下需要支付撫養費,在孩子出生之前或者撫養權歸男方的情況下是不需要支付撫養費的。因為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才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且這個義務是針對孩子的義務,而不是針對離異的配偶的義務。因為孩子出生後不歸男方撫養的,男方才需要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