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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書未履行起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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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書未履行起訴期限
離婚調解書裡財產分配未履行怎麼辦

離婚需要協定離婚協議,任何一方對離婚協議存在異議的,必須在一年內提出,否則只能按照協議執行,拒不執行可以到法院起訴。


事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就孩子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支付、增加、減少等糾紛起訴至法院的,應列未成年子女為原告,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作為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因此,離婚協議可以反悔,但要在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但同時要符合訂立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