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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順德第一胎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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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順德第一胎產假
第一胎產假多少天
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產假不因第一胎而延長,也沒有第一胎產假多少天這一說法,但對於晚育的,各省市有延長產假並給予男方護理假的規定,具體天數參見所在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