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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有案底但是去世了 | 影響公務員政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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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有案底但是去世了 影響公務員政審嗎

審判活動中,證據的完整性影響著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證據不全,不能對犯罪嫌疑定罪。所以,在審判活動前,一定要收集完整的證據鏈,而且證據要合法合據,這樣才能解決最後的問題。依照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員調查收集證據時,要遵循一定的程式。證據收集和提供的主體必須具有合法性,這一點非常重要。為確保收集證據合法有效,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當的方法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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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去世後的喪葬費

一般是2個月工資的喪葬費和40個月工資的遺屬撫卹金。標準是個人工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保險制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死亡保險制度由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卹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三方面內容組成。
喪葬補助費:喪葬補助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的標準。
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撫卹金的數額,根據職工死亡性質確定,因病死亡的,按職工病故時的1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因公犧牲的,按犧牲時2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批准為革命烈士的,按犧牲時的4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
一次性撫卹金,國家機關職工死亡後,由其家屬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發給,事業單位職工死亡後,由其原工作單位發給。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死亡後,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可以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不困難的不補助”的原則,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準。
遺屬補助費按應享受遺屬補助的人數和標準計算,其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