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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鬥毆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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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鬥毆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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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鬥毆致人死亡從犯判多少年

打架鬥毆致人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主犯要承擔共同犯罪中的所有責任。從犯的量刑是比照主犯從輕或者減輕、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