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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年了 | 第三次開庭男方不出庭離婚能不能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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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年了,第三次開庭男方不出庭離婚能不能離
分居三年了,第三次開庭男方不出庭離婚能不能離
1、第三次起訴是否能判決離婚,與起訴的次數沒有必然的聯絡。有許多案件第一次或第二次起訴到法院就判決離婚的情形。與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證據有關。如果能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就能判決離婚。大多數情況下,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就會判決離婚,如第二次未判決離婚,就要好好找原因了,包括是否分居,是否對方又提交了你們和好的證據等情況,這要因人而異。一般情況下第三次起訴,說明雙方感情確實很難挽回,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但也不是絕對的,實踐中還有第四次、第五次才判決離婚
2、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