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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山鄉張嶺村徵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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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山鄉張嶺村徵地範圍
紅山鄉張嶺村徵地範圍
1.徵收西工區紅山鄉蔣溝村集體土地1.7251公頃,全部為耕地。四至範圍:東至蔣溝村耕地,南至蔣溝村耕地,西至張嶺村村界,北至蔣溝村耕地,擬作為市政基礎設施用地。徵收西工區紅山鄉張嶺村集體土地4.0129公頃,全部為耕地。四至範圍:東至蔣溝村村界,南至張嶺村耕地,西至張嶺村耕地,北至張嶺村耕地,擬作為市政基礎設施用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徵地補償》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