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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只想分財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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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只想分財產怎麼辦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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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肯分財產怎麼辦

如果有可供執行財產,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也沒辦法。但可以要求他制定還款計.一方不執行法院的判決你可以去申請強制執行。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