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作為企業法人,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所以應當有權自主決定在什麼領域中從事經營活動。因此,公司的經營範圍,不應當內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或指定,而是應當由公司自行確定,是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公司經營法規是約束公司經營行為,保證市場平穩執行的重要手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法律責任
1、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其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承擔。2、個人獨資企業是按照個人獨資企業法成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3、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歸投資人個人所有,企業財產不僅包括企業成立時投資人投入的初始財產,而且包括企業存續期間積累的財產。投資人是個人獨資企業財產的唯一合法所有者。這是對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責任的回答。
以上就是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法律責任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