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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集體土地建房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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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集體土地建房拆遷補償
租賃土地自建房屋拆遷怎麼算補償

租賃土地自建房屋拆遷補償會根據被徵收房屋價值進行計算,土地的補償是補償給土地所有人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擴充套件資料: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差錯的評估報告的,由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估價師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並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註冊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很多主體沒有土地和房屋的情況下需要使用到就只能依靠租賃的方式,但是一旦所用的土地涉及到了拆遷的事項也多數不會和租客有關聯,最後計算出來的補償是根據土地在市場的實際價格和房屋的建材價格的總數打款給土地登記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