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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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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
勞動爭議仲裁委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國家授權、依法獨 立地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仲裁的專門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照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和適應實際需要的原則設立。省、自治區人民政 府可以決定在市、縣設立;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區、縣設立。直轄市、設區的市也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 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勞動爭議 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本行政區域內 的下列勞動爭議案件: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 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發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 爭議;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 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因勞動報酬、工 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