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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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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散的
合夥企業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散的
1、合夥企業可以解散的情形有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合夥協議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合夥人決議解散、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等。企業可以主動解散以及強制解散。
2、法律依據;《合夥企業法》
第八十五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夥企業可以解散的情形有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合夥協議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合夥人決議解散、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等。企業可以主動解散以及強制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