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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需要用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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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需要用律師嗎
急需要用錢怎麼辦

如果在定存存單還沒到期前,存單沒到期就取出,對利息有較大的折損。那麼針對這種情況,我們也是有應對方法的。


(一)十二存單法


小明每月工資3000元,扣除生活費後還剩1000元,於是小明每個月都拿出1000元存1年定期。一年下來,小明共有12張存單。也就是說,到了第二年,小明不管哪個月需要用錢,都可以取出當月到期的1000元存款用於花費。而如果某個月不需要用錢,小明則可取出當月到期的1000元存款和利息部分,然後再連同當月需要存入的1000元一起,再存一份一年期。以此類推,就可在減少利息損失的基礎上,存單金額越來越大。


(二)階梯儲存法


小明有5萬元需要儲蓄,他先將其中的2萬元存為活期,方便使用的時候隨時支取。然後將剩餘的3萬元分別分成3等份(3個1萬)存為定期,存期分別設定為1年、2年、3年。1年之後,小明再將到期的那份1萬元再存3年期。2年之後,小明又將到期的那份1萬元再存3年期。等到3年後,小明手中所持有3張存單則全都成了3年期,只是到期的時間有所不同,依次相差1年。


採用這樣的儲蓄方法可以讓年度儲蓄到期額達到平衡,既能應對儲蓄利率的調整,又能獲取3年期存款的高利息,所以是工薪家庭為子女積累教育基金的一個不錯的儲蓄方式。


(三)四分儲蓄法


小明有10萬元需要儲蓄一年,他想存定期以獲取更高一點的收益,但是他又擔心存單到期前,自己會有急需用錢的情況。於是聰明的小明將這10萬元存成4張定期存單,每張存額可以分為1元、2萬元、3萬元和4萬元,這4張存單都存為一年期。那麼,在這一年間,如果小明需要使用1萬元,直接支取1萬元的那張存單就可以了,並不會影響到其他的三張存單。


四分儲蓄法較好地避免了大額定期儲蓄中“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弊端,很好地減少了由此而造成的利息損失。


(四)存單到期抵押貸款


小明在銀行存了2年期5萬塊,就在存單還有1個月就要到期的時候,小明急需要用錢。如果小明強行支取的話,那麼這5萬塊的利息只能按活期計息。這個時候,小明決定用尚未到期的存單做抵押貸款,約定存單到期後歸還貸款。這樣小明就能夠通過支付一點點貸款利息,而避免因定存轉活期而導致的利息流失。


(五)分解存期


這種方法只適用於銀行存款年利率持續走高的情況。


小明有10萬元,5年內不打算動用,但是小明並沒有選擇年利率相對較高的5年期,而是選擇了存1個1年期和2個兩年期,即一年到期後,本金加利息再存二年,以此類推,直到第五年取出。


這和我們之前所說的銀行存款複利計算的概念很類似,但也有些不同,我們通常所說的銀行存款複利指的是存單到期前每年的年利率不變,即為存入時的年利率。然而上述小明的情況是,每年的存款年利率都會變動,若存款年利率的變動是走高趨勢,那麼小明採用這種分解存期的方式或許可取;但如果存款年利率的走勢是下行的,再加上5年期的年利率本身就會比1年期要高不少,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選擇分解存期的存款方式其實是不明智的。


儲蓄作為一種有效的資金積累方式,一直深受國民的喜愛,有的家庭儲蓄已達成百上千萬。他們因為缺乏金融投資的知識或畏懼投資理財的風險,資金一直儲蓄於銀行。事實上,近年物價持續上漲,貨幣貶值的厲害,低利率水平的銀行儲蓄已經不能滿足財產保值增值的需求了,越來越多的資金從銀行儲蓄賬戶中流出,流向股市、債市、匯市、黃金市場、P2P等其他金融市場。


存款怎麼存利息高還能取款救急?選擇在銀行進行儲蓄時,在利息最高的種類裡,選擇自己能接受的最長定期,利息會比較高。或者選擇多種儲蓄方法的組合,獲得多份利息,設定自動轉存,避免忘記。急需用錢時有多種方法減少利息損失的同時還能夠及時取款。另外也可選擇理財平臺,一般都會有多種產品可供選擇,但要注意選擇可信的大型平臺,避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