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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判決不離婚後 | 被告受6個月提起訴訟的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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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判決不離婚後,被告受6個月提起訴訟的限制嗎
第一次判決不離婚後,被告受6個月提起訴訟的限制嗎
1、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2、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3、可以看出,該規定限制的是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的原告。如果是第一次離婚訴訟的被告作為本次訴訟的原告時,是不受六個月的期限限制的。
4、需要注意的是,6個月的時間限制僅是原則性的規定,如果出現新理由、新情況可以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