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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財產分割訴狀

法律 閱讀(3.31W)
婚後財產分割訴狀
離婚財產分割起訴狀
離婚主要就是涉及財產的分割及孩子的撫養費問題。原告主張雙方並沒有共同財產,當然要對其主張提出證據予以說明,這就是民法上的“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訴訟中當然在涉及。如你主張房子是你個人財產,你就需要證據來證明。至於是否提交財產清單,為了減少因財產狀況不明造成的訴累,製作財產清單十分必要,離婚財產清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1.夫妻共同財產的種類、特徵和數量。 2.原物購買時的價格,如存在購買物品的發票,應一併提交給法院。 3.財務購買日期、接受他人贈與的物品的日期、繼承財產的日期。在財產分割中,取得財產的日期對於確定其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起關鍵作用。 4.財產來源,即這些財產是怎樣取得的。 5.財產存放地點,不動產要寫明坐落地,物品要寫明存放處,存款要寫明賬號、存於何處。 6.物品現在的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