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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質押合同內容包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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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質押合同內容包括什麼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質押合同內容包括什麼
辦理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貸款人和出質人應當訂立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出質人、借款人和質權人名稱、住址或營業場所;
(二)被擔保的貸款的種類、數額、期限、利率、貸款用途以及貸款合同號;
(三)單位定期存單號碼及所載存款的種類、戶名、賬戶、開立機構、數額、期限、利率;
(四)質押擔保的範圍;
(五)存款行是否對單位定期存單進行了確認;
(六)單位定期存單的保管責任;
(七)質權的實現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風險提示:質押合同應當由出質人和貸款人簽章。簽章為其法定代表人、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或主要負責人的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質押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質押款項。出質人和貸款人可以在質押合同中約定,當借款人沒有依約履行合同的,貸款人可直接將存單兌現以實現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