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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附帶刑事訴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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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附帶刑事訴訟範圍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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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

  一、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rn  二、此問題容易混淆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rn  1、如盜竊、詐騙罪中涉及的贓款,能否提出附帶民事訴訟?rn  不能。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屬於司法機關公權力追繳的範圍。rn  2、被害人能否提起精神賠償?目前相關法律及法院基本不支援精神賠償。rnrn  相關法律規定:rn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法釋〔2000〕47號rn  根據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和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現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問題規定如下:rnrn  第一條 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rn  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n  第二條 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物質損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為已經遭受的實際損失和必然遭受的損失。rn  第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依法判決後,查明被告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應當裁定中止或者終結執行。rn  第四條 被告人已經賠償被害人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rn  第五條 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rn  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