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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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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嚴格來說,在婚姻登記當中分為了兩種不同的情況,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其中結婚登記意味著男女會締結合法的婚姻關係,而離婚登記自然也就意味著夫妻會解除婚姻關係。就離婚登記而言,其中又分為了協議和訴訟兩種不同的方式。一旦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那麼之間的婚姻關係就會得到解除,從法律意義上就不再是夫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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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最終版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最終版

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不動產,業主在進行不動產登記時,能否也對此進行登記,由國土資源部起草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重要配套規範性檔案即《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明確提出,包括道路、綠地以及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可一併申請登記為業主共有。 實施細則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洩露不動產登記資訊;國家實行不動產登記資料依法查詢制度。 實施細則已從201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中文名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 第63號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已經201X年6月29日國土資源部第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