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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身傷害法醫鑑定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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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身傷害法醫鑑定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人身傷害法醫鑑定程式

1、提出要求鑑定的申請。技術鑑定分為申請鑑定和委託鑑定兩種,當事人提出申請鑑定,單位委託鑑定。申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2、繳納鑑定費。凡要求進行鑑定的申請人或委託人,必須在突出申請的同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鑑定費。技術鑑定機構在收取鑑定費後,必須向申請人或委託人出具正式發票。申請重新鑑定時,必須再繳納鑑定費。


3、受理立案。當接收申請人或委託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和繳納的鑑定費後,即已受理立案,並應在受理當天起按有關規定進行鑑定的準備工作。


4、作出鑑定結論。鑑定人作出鑑定結論。


5、書面通知鑑定結論。鑑定結論一經形成,在規定時限內儘快以規範的公文形式發給申請人或委託人。


對於指紋司法鑑定的目的在於提取犯罪嫌疑人的指紋將與作案現場的指紋進行比對,如果兩者一致的話,則犯罪嫌疑人就有在場的證據,具體的司法鑑定處理情況應當根據訴訟案件的相關情況來認定和處理,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