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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起的併發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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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起的併發症死亡
由於交通事故引起的醫療併發症該由誰付費

應由侵權人承擔


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