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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領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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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領取手續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養老金領取

基本養老金先從個人賬戶中支付

對出生時間的認定,全省實行本人原始檔案與居民身份證相結合的辦法。原始檔案缺失或記載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對工作經歷的認定,以認定是否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為重點,原則上以本人原始檔案記載為準:本人檔案缺失或記載不清的,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經縣(市、區)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查並履行公示程式後方可認定。

補繳納入人員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每人1.5萬元的標準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其餘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補繳納入人員建立個人繳費賬戶。其基本養老金首先從個人繳費賬戶中支付,支付完畢後由統籌基金繼續按原標準支付。

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的人員,個人繳費賬戶仍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其遺屬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原已享受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意願,或繼續享受,或按本實施意見補繳後享受基本養老金,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和基本養老金不得同時享受。

補繳納入人員一次性補繳後,不認定連續工齡和參加工作時間,不視同繳費年限。

要注意到,在蘇州市政府規定的社保補繳的政策當中,在1996年以前如果和蘇州市的城鎮集體企業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的話也是可以一次性補交養老保險的。另外在蘇州每個人補繳社會保險的原因也是不一樣的,所以補繳的材料和產生的費用等這些最好是親自到蘇州的社保中心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