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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逃逸責任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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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逃逸責任怎麼認定

案例:家住江西省贛州市鍾某明從廣東省汕頭市騎摩托車回家,行至廣東省梅州市豐順縣AA鎮BB大道CC路口時,因在黃某漢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與張某波駕駛的手扶拖拉機兩車之間穿行過快,方向失控,導致摩托車與牽引車發生碰刮,順勢倒在了旁邊的車道。張某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如何認定交通肇事者逃逸

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1、發生交通事故後,知道自己撞傷了人卻當場駕車或者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肇事司機知道自己撞倒了人,但認為是他人的原因導致事故的發生,自己無過錯,無需承擔責任而逃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而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不繼續承擔責任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以逃脫責任為目的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