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車撞死人刑事責任

法律 閱讀(1.71W)
車撞死人刑事責任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撞死人需要負刑事責任嗎

1、只要沒有違反交通法規,就不屬於犯罪。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所以這個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認定了。如果開車人負主要或者全部責任,那麼應當認定為交通肇事罪,而如果是同等責任或以下,則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條第1款規定,是“發生重大事故”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也就是說,死亡一人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除此以外,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沒有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的,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