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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定義叫做暴動越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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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定義叫做暴動越獄犯罪
暴動越獄罪的概念

暴動越獄罪,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組織或者聚眾的形式集體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越獄的行為。

在認定這類案件性質時,需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區分暴動越獄罪與組織越獄罪的界限。

區別在於構成本罪必須採取共同的暴力行為;而組織越獄罪的構成要件中則排斥共同的暴力行為。

2、關於罪數問題。

在暴動越獄的過程中致人重傷、死亡的,仍只需以本罪一罪論處。

根據刑法第317條的規定,犯本罪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對其他參加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