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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獄罪和暴動越獄罪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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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獄罪和暴動越獄罪有什麼區別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暴動越獄罪區別

1、脫逃罪,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條【脫逃罪】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脫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脫逃,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從羈押和改造場所逃走的行為。被執行社群矯正的人逃跑的,不構成脫逃罪。

2、暴動越獄罪,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組織或者聚眾的形式集體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越獄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監管場所的正常監管秩序;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有組織或者聚眾的形式集體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越獄的行為;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依法被關押的犯罪分子,包括已決犯和未決犯;主觀方面是故意。以上就是對暴動越獄罪區別的詳細講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