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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騙金額達到多少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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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騙金額達到多少立案
網路詐騙金額達到多少立案
詐騙公私財物至少要達到數額較大才構成詐騙罪,普通的詐騙行為詐騙財物3千元至1萬元以上可認定為詐騙“數額較大”,3萬元至10萬元以上可認定為“數額巨大”,各地可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數額標準。
    但是利用電信網路詐騙的,全國有統一規定,根據兩高一部發布的《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有關規定,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千元以上的認定為“數額較大”。
    因此,通過電信網路詐騙金額達到3千元以上的,構成詐騙罪,警方應立案偵查,根據《刑法》第266條的規定定罪處罰。若2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路詐騙,每次詐騙金額都沒有構成詐騙罪,多次累計詐騙金額達到數額較大即3000元以上,也應當按詐騙罪處理。
    【法律依據】
    《刑法》第266條,(1)被騙數額3千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被騙數額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被騙數額5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