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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辦理登記的質押合同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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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辦理登記的質押合同包括
需辦理變更登記

中國現行立法對物權變動採取登記要件主義,即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並不直接意味著土地使用權的移轉,土地使用權的移轉以登記為要件,轉讓合同中的受讓人不是在轉讓合同簽定以後,而是在土地使用權依法登記到受讓人名下以後方取得土地使用權。


這與國外物權法律中的意思主義和形式主義有很大的不同。前者以變動物權的契約為充分條件,當事人達成變動物權的契約,即使未行登記或交付,變動即為發生;後者也稱物權行為無因性理論,指物權的變動不僅有變動物權的債權契約,更有一個獨立於債權契約之外的、以物權的變動為目的物權行為。


所謂無因,是指不把約定價金支付的債權契約作為物權變動的原因,而是把物權的變動,或物權行為本身就視作一種契約,物權行為不因債權契約成立而成立,或無效而無效。


我國大部分的土地使用權,都是通過土地轉讓的方式獲得的,而售出作為轉讓方式的一種,是具有很重要的作用的。從文中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權的售讓特點包括三點。一旦土地使用權的售讓達成,也就意味著其特點的實現,至於具體的特點內容,大家可以從小編整理的文章中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