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導遊合同終止單

法律 閱讀(5.4K)
導遊合同終止單
合同終止賠償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該法律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自2008年1月1日後,對於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用人單位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此之前按當時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並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用人單位的說法有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