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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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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生子
未婚生子離婚時由誰撫養

未婚生子,是指在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同居期間生下的子女,屬非婚生子女。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的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就單純的未婚先孕登記結婚這個行為來看,我國法律中並沒有規定是要進行罰款處罰。但要是生下了子女之後,超過一定期限後才辦了準生證的話,這才會涉及到罰款的問題。更多未婚生子方面內容,你可以到我們律師365的相關欄目進行深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