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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律師的功用

法律 閱讀(1.64W)
民事訴訟中律師的功用
律師在民事訴訟中怎樣辯護?
民事訴訟不是辯護而是代理人,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進行闡述對己方有利的事實和法律規定以及法理推斷等,律師以代理詞、代理意見的方式在法庭辯論階段發表。法院開庭的程式為,核實當事人身份、宣佈法庭紀律、告知訴訟當事人權利義務、宣佈開庭,徵求雙方是否申請回避,然後開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法庭小結、主持調解、宣佈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