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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立遺囑無公證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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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立遺囑無公證是否有效
民法典中立遺囑無公證是否有效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立遺囑無公證的仍然有效,公證遺囑只是遺囑的一種形式,除此之外還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列印遺囑、錄音錄影遺囑、口頭遺囑,我國均承認這些遺囑形式的有效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