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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破產後需要還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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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破產後需要還債嗎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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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破產後需要還債嗎

需要。在破產保護期間,債權人不得強制要求還債。破產企業,也就是“債務人”,仍可照常運營,企業管理層繼續負責公司的日常業務,其股票和債券也在市場繼續交易,但企業所有重大經營決策必須得到一個破產法庭的批准,企業還必須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報告。

申請破產保護的企業可以通過資產的重新整合以及剝離不良資產,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軌,甚至變得比以前更加強大。但如果申請破產保護的公司重組失敗,最後還是要破產清算

在我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申請(被申請)破產的債務人應當具備法人資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合夥組織、農村承包經營戶不具備破產主體資格。國有企業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時,應當提交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破產的檔案;其他企業應當提供其開辦人或者股東會議決定企業破產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