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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初步審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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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初步審查什麼
發明專利初步審查什麼
專利初步審查也稱為“形式審查”或“格式審查”,是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是否具備形式條件進行的審查。初步審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明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符合專利法關於形式要求的規定,為以後的公開和實質審查做準備;查明申請專利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是否符合《專利法》關於授予專利權的規定,對符合授權條件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依法授予專利權。
依《專利法》之規定,發明專利初步審查的內容有:
1、申請人的申請檔案是否完備,撰寫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
2、申請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種證明檔案是否齊全。申請人是外國人的,是否依法委託代理;
3、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是否屬於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屬於不授予專利權的物件;
4、申請人是否繳納了申請費等。
《專利法》
第十九條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託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在國內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可以委託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專利代理機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辦理專利申請或者其他專利事務;對被代理人發明創造的內容,除專利申請已經公佈或者公告的以外,負有保密責任。專利代理機構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檔案。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檔案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第二十七條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檔案。
申請人提交的有關圖片或者照片應當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佈。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佈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