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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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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資料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傷鑑定手續
你好! 工傷認定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1份;工傷申報證據清單1份 (二)勞動者工傷報告表1份。 (三)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1份,或者具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原件)2份(如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服務證;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證”、“報名表”;考勤記錄影印件1份)。 (四)受傷人員的身份證影印件1份。 (五)單位事故調查報告(原件)1份。若屬個人提出申請的,個人申請(原件)1份。 (六)事故現場2人以上傍證材料(原件)2份。 (七)醫療機構出具的工傷職工受傷害後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鑑定證明書(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