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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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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道路交通安全法

輕微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那種沒有造成人員受傷,只是涉及到了部分財產損害的交通事故,對於這樣的事故,如果當事人對事故產生的原因沒有爭議的話,其實完全可以自行協商處理,不是一定要報警處理的。畢竟報警處理,還是會耽誤當事人的時間,而本身事故也不是很嚴重。另外,針對這類事故,要是報警的話,其實也是可以進行快速處理的。實際怎麼來處理,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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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
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的;



    (十
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現如今,科技技術的發展造福於人們的出行方便,也帶來更大的安全隱患,人們在外出駕駛車輛時不僅需要注意交通安全,也是需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的。安全的重要性對於每一個人都是值得關注的,駕駛員群眾應當安全駕駛,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