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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蓋公章還是合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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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蓋公章還是合同章
合同蓋公章還是合同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徵,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均可使用公章。


合同專用章,是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範圍內代表單位,單位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有些公司公章是代替合同專用章在使用。


在使用過程中和司法實踐中是一樣的,對合同和協議而言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對蓋合同專用章和公章沒有做出明確的限定。實際上,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該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時,均產生法律效力。公章和合同章原則上均能代表合同一方主體,法律也未明文規定必須蓋公章還是合同專用章,因此,一般情況下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