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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後就算結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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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後就算結案了嗎
交通事故賠償後就算結案了嗎
交通事故賠償後不一定算結案。
    交通事故結案主要有幾種:
    (1)在交警部門主持下,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2)雙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3)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受害方或者受害方親屬起訴到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形成調解書或者判決書後並完全履行賠償義務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