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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集中連片有補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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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集中連片有補貼嗎
農村承包土地補貼是多少?

一、農村承包土地補貼是多少?


根據相關檔案要求,對符合以下條件的農村土地流轉專案,財政對土地流轉方按每畝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具有穩定的土地流轉關係,土地流轉期限在3年以上,單宗土地流轉面積在1000畝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積300畝以上)。


土地流轉價格不低於農戶常年直接經營純收入或市、縣規定基準價,同時確保流轉農戶每年的收益獲得穩定增長。對流轉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規模流轉,流轉價格的確定應採取實物計價、貨幣兌現或根據專案盈利水平和物價上漲情況分年段確定增長幅度,以確保農民長遠土地收益不降低。


對取得工商部門營業執照,具有示範帶動作用、運作規範(有章程、股權證書、實行“保底分紅”)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優先扶持。


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轉操作規範、流轉合同手續完備。


當地政府重視土地流轉工作,能夠安排土地流轉扶持資金,用於對土地流轉農戶的獎勵。


流轉了土地,種糧補貼歸誰?《辦法》第七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截留、扣繳。


另外,根據財政部、農業部最新公佈的《關於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自2015年起,將各地從中央財政提前下達的農資綜合補貼中調整20%的資金,加上補貼種糧大戶試點的資金和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統籌用於支援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這筆資金將重點補貼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即“誰多種糧食,就優先支援誰”。


二、個人承包土地補貼的政策


隨著制度安排不斷演進,在實踐中確實有一些新的問題和矛盾產生,特別是圍繞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制度安排,實踐中有問題需要解決,特別是現代農業的發展、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完善,都需要對農村土地制度,特別是承包經營權作出更進一步的制度安排。所以在這時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首先是解決現實中出現的問題。中國土地承包經營權到現在已經經過了二輪承包,實際上在一輪承包的時候,相關的農村稅費制度還沒有像現在這樣全部建立,也就是農村土地承包的面積和當時所要繳納的稅費是直接相關的。農民承包多少地、交多少稅,是毛估,土地到底承包了多少畝,一家一戶,帳上的面積和實際的面積不一定非常準確。其二,當時的測量條件,包括技術應用還不是特別廣泛。


土地承包以後,能不能按合同按期收回?承包戶擁有佔有權、收益權、分配權,有沒有相應的處置權?流轉戶有沒有耕作權、收益權,還能不能再流轉?所以解決帳實不符、數字不清,解決相關的權能、承包戶的權能,特別是解決農戶作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能,包括下一步解決流轉戶的權能,都需要對這一塊地有實實在在的權能,這個權能是要通過確權登記拿到一個權屬證書來解決這個問題。


如何實現四化同步發展,顯然要搞規模化、專業化、集約化,土地經營權要不斷流轉,怎麼樣讓流轉的雙方都有一個明晰的權能界定?流出去以後放心,流轉以後在預期範圍內,三年的流轉期、五年的流轉期總得踏實。從權能的設計來講,它的意義也是凸顯的,所以怎樣在穩定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前提之下,進一步按照三權分置的理論規範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具有很重大的意義。怎麼樣在分工分業的情況下有效推進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形成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基礎,也需要有這樣確權登記和頒證的工作。


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特別是在廣大的中西部地區,糧食主產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意義重大。比如四川,人多地少,勞動力流動,歷來的比例在全國是相應比較高的。怎麼樣放心地走出去?留下來的農戶怎麼樣通過積聚各個分散農戶的經營權,形成規模經營的基礎,這本身就是一個產權制度改革的相關內容。權能明不明晰,流轉順不順暢,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所以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也需要強化農村承包地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這是從適應現代形勢發展的要求來看,從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要求來看,從發展現代農業、形成規模經營的基礎要求來看,從完善和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要求來看,都賦予了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登記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直以來,我們國家的政府對於農村的發展和建設都是非常關注的,所以通過各種措施,想要提高農村的生產力,比如說對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使用者就進行了每年補貼,補貼的具體金額是,按照每畝一百元的標準來進行的,深化農村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