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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婚內財產的承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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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婚內財產的承諾有效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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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放棄撫養費有效嗎

有效的。離婚雙方在協議中約定子女撫養費全部由一方承擔,另一方不用承擔。協議離婚後,放棄撫養費的一方反悔,重新起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