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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名冊變更訴狀

法律 閱讀(1.99W)
股東名冊變更訴狀
股東名冊

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具有權利推定力,是認定股東資格的證據之一。因此,一般情況下股東名冊上載明的股東即應推定為公司的股東,但股東名冊並不是判斷股東資格的唯一證據,因為股東名冊的記載是公司的法定義務,對義務的履行只能由公司來證明,並且股東名冊的記載只在公司內部,即公司與股東之間具有公示作用,而不具有創設權利的功能,股東資格的取得依出資等一系列法律行為來實現。所以股東名冊僅是證據之一,即使股東名冊未作記載的股東,並不必然地不具有股東資格,因為不能排除公司履行義務不當情形的存在。因此,公司不能以股東名冊未記載為由而對抗真正權利人主張股東資格。雖未在股東名冊記載,但能以其他證據如工商登記、公司章程記載等證明出資人或者受讓人股東身份的,應認定出資人或者受讓人具有股東資格。

在當代社會關於股東方面的一些權益的保障,我們法律當中也有一些確切的規定,但是對於相對的交易的當事人來說,有時候需要確定是否是屬於創始人股東,這樣才能夠給自己的交易有所保障,此時就可以到相關的網站上來進行股東名冊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