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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樣申請離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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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樣申請離婚呢
應該怎樣申請離婚
一、協議離婚手續。
若協議離婚必須回戶口所在地,離婚登記是要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二、訴訟離婚手續。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