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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身份證有效期一年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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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身份證有效期一年多少天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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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身份證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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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七條 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辦理臨時身份證的步驟如下:

一、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標準同居民身份證),交納證件工本費人民幣10元。未滿16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二、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資訊核准後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稽核簽發,並負責製作證件。

三、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後的3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

四、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