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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定交通事故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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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定交通事故傷殘
交通事故傷殘如何評定?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意識消失; c.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d.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不能工作; d.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a.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明顯職業受限; d.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c.職業種類受限; d.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各種活動降低; c.不能勝任原工作; d.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遠距離流動受限; c.斷續工作; d.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